2013年08月04日 17:21 省委下發意見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省委日前下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期工會、共青團、婦聯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工青婦組織做好新形勢下羣衆工作的長效機制。要進一步完善工青婦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加大經費投入,將其必要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並隨着財政收入增長和工作需要逐年增加。 《意見》強調,要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黨對羣團工作的領導,黨委要明確1名同志分管羣團工作,政府要明確1名領導同志聯繫羣團工作,縣以上黨委常委會每年要專題研究羣團工作,解決羣團工作遇到的突出問題。各級黨委要認真做好工青婦幹部的培養、選拔、交流和使用,進一步加大幹部交流力度,同時加強工會、婦聯組織領導班子黨外幹部的配備。地方黨委在提名黨委委員候選人時,應考慮符合條件的同級工青婦組織黨員負責人。 根據《意見》,各市(州)、縣(市、區)政府按照所轄地區青少年、婦女人口總數,以每人每年不少於1元的標準安排共青團、婦聯專項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對財政困難地區,省財政通過相關專項經費給予適當支持。各級政府要把工青婦組織所聯繫羣衆的活動、服務場所建設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城鄉建設總體規劃,加大羣團陣地建設投入,鼓勵社會投入。《意見》提出,要建立健全工青婦組織做好新形勢下羣衆工作的長效機制,包括建立健全羣衆訴求表達機制、矛盾化解調處機制、社會化維權機制、困難羣衆幫扶機制等。工青婦組織要加強與政府有關部門和人大、政協專門委員會協同配合,定期召開協調會議,對涉及羣衆利益的問題進行共同協商。要進一步完善對工青婦組織的考評制度,將以工青婦組織服務中心工作的成效、工作覆蓋面、組織凝聚力及服務對象的滿意度等作爲主要考評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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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華財訊 201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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