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28日 13:26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卻因種種情況繳費不足15年怎樣處理?昨日,市人社局、財政局通過市政府公衆信息網發佈了《關於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足15年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確定的範圍是,已申報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男年滿60週歲、女年滿55週歲時,累計繳費年限不足十五年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延長繳費或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如果符合規定條件的人員,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本人不願延長繳費或一性次繳費的,在國家出臺相關規定後,可申請將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轉入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也可以書面申請終止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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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華財訊 2013-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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