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3日 15:44 10月14日是“世界標準日”,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13日正式批准發佈35項國家標準,其中最新修訂的《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爲出租車司機制定了26條服務用語,以及多條服務要求。 據報道,最新《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規定,乘客上車前,司機不得有詢問乘客目的地等挑客行爲;別吃帶異味的食物;乘客對出租車的投訴,出租車公司要在24小時內處理。乘客對出租車的投訴,出租車公司要在24小時內處理。 《出租車運營服務規範》要點 後備廂 可供乘客放置行李物品的空間不少於後備廂的2/3。 的哥要求 需佩戴服務標誌,運營前和運營中忌食有異味食物,不在車內吸菸,不向車外拋物、吐痰,提倡說普通話,使用規範服務用語。 服務用語 的哥應使用包括“很高興爲您服務”、“請繫好安全帶”、“請記住我的車牌號”、“您需要打開空調嗎”等26種中文和英文用語。 載客要求 乘客上車前,不得有詢問目的地等挑客行爲。除包車服務外,要使用計價器,不得議價,不得繞路。 出租車服務站 在交通集散地、公共場所服務地設置,在商業、醫院、活動中心、密集居民社區內宜設直列式或港灣式、島式的乘客候車站臺,不得擅自關閉服務站點或改變用途。 電話約車 出租車企業宜提供24小時電召預約服務。服務人員接到乘客預約後,應及時調派駕駛員,無法滿足乘客需求的,應告知。 乘客投訴 應在24小時內處理,10日內處理完畢,並將結果告知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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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世華財訊 201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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