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動態管理券商短期融資券 發行須備案
發行短期融資券是券商今年頗爲流行的融資方式,越來越多的券商傾向於通過這種方式補充流動資金。日前,中國人民銀行金融市場司正式下發《關於證券公司短期融資券發行管理和信息披露有關事項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規範券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融券的行爲。
央行在通知中強調,券商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短期融資券應向央行報送備案文件,央行以備案通知書形式覈定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券的最高餘額,最高餘額自通知書引發之日起一年內有效,有效期內券商可自主發行短期融資券,央行對券商發行的短期融資券施行動態管理。
券商發行短期融資券可採用簿記建檔的方式,發行人應聘請主承銷商。在簿記建檔前,主承銷商應向承銷團成員公佈簿記標的、中標確定方式等簿記建檔規則;在簿記建檔過程中,主承銷商應確保簿記建檔過程的公平、公正和有序,並對簿記建檔所涉及的有關文件予以妥善保存。
值得注意的是,央行要求券商在出現對短期融資券存續期間發生可能影響其償債能力的重大事項時,在第一時間向市場披露,並向央行報告。
注:本信息僅代表專家個人觀點僅供參考,據此投資風險自負。
(摘自新華網 2012-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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